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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族事务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 发布日期:2020-06-2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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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4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省人大礼堂召开,省委书记刘赐贵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主持会议。

  

 

  会上,肖杰同志宣读海南省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名单;苻彩香同志宣读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50个模范集体、99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省领导分别为受国务院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省政府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海口市民族事务局和海南南方民族艺术学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海南南方民族艺术学校副校长陈彩英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海口市民族事务局民族科科长何春凤,海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海口马大胡子多思迪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国军,海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海口穆光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国建,海口市帕尔哈提餐厅法人代表温且木·莫敏分别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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