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专项整治营商环境不优问题工作成果

  • 发布日期:2019-12-0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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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市县政府和16家省直单位,对营商环境不优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日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省直单位,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营商环境不优问题的工作成果。

 

  完善与海南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相匹配的法治体系,进一步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有待优化问题。推动海南自贸港法列入国家立法日程,研究提出“1+4”海南未来法律法规架构和“1+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集群。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施行《海南省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实施办法》等四个配套办法。成立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南国际仲裁院,推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分别在海南设立仲裁中心,建立全省法院、工商联及商会涉非公有制企业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加强国际贸易和投资“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解决国际化水平偏低问题。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原14项功能应用在海南落地,并新增离岛免税、智能仓单、大数据应用等海南特色功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舱单申报等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39.43小时(全国同期平均41.82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2.25小时(全国同期平均3.47小时)。加快推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建设,设立的企业达38家。海口市出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解决企业办事便利化不够问题。搭建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向社会公布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以及9类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商事主体在“海南e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注册,同时可办理印章刻制、申领普通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新增24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实现供水报装流程规定不超过3个环节、申请材料不超过2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实行受理资料“承诺补齐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22项用电服务应用接入海南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栏目。电子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上线运行,90%以上的涉税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在海口试点推广“无税不申报”制度,惠及无票种核定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约近6万户。(记者:梁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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