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项重要规定今日起施行,事关市场价格

  • 发布日期:2020-11-2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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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全省重要民生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监测,发挥价格监测在经济调控和服务政府宏观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保障自贸港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海南出台了首部价格监测规章《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于11月1日开始施行。

 

 

  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七条,涉及价格监测工作实施主体、工作范围、工作方式、信息发布方式、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分析和应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规定》明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旅游文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价格监测相关工作。

 

  《规定》对跨境贸易等领域的价格监测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新技术运用提出要求,明确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要意义

  ★ 推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测机构建设,使其能够更加及时、灵敏、全面地捕捉市场价格信号,高效、准确汇总各行业商品和服务价格数据,形成各产业价格分析报告,发现价格运行背后隐藏的经济、民生等领域发展问题,为全省政策制定、产业规划提供依据。

 

  ★ 促进依法开展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信息发布规则,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内容,为社会提供准确、及时的公共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市场理性消费,稳定市场价格预期。

 

  ★ 明确了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基本任务、各级政府的分工、价格监测工作的组织方法等重要内容,使工作职责分工更细致,任务和要求更具体,权利和义务更明确,有利于价格监测工作做好做实。

 

  ★ 有利于科学有效地组织价格监测工作,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社会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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